近期股市下跌,不少股民割肉卖股,遭遇实实在在的损失,令人心痛。量化交易、大股东减持、大型IPO、机构抢跑是股民最担忧的四件事。影响股市运行的这些事,必须重视,也必须完善制度。
同时,股民朋友也要清醒认识一点:卖掉股票这一行为,是股民自身认知和情绪波动双重作用的结果。买入和卖出是基于你自己的判断,并没有人摁着你的手去卖或买。所以,所谓“股民是待宰的羔羊”之说是有问题的,“他人的操纵和欺诈行为”与“股民自身的操作错误”不能混淆,是两个方面的问题。
当然,股民错误操作与市场环境因素息息相关,各个证券基金机构、上市公司、投资机构的吹鼓手、上市公司的吹鼓手、散乱的网红、散乱的投资掮客等等,也会散布一些信息,直接影响股民的心态,甚至影响股民的买卖决策,这是完全可能的。但是,各路信息满天飞,你自身也要辨别。只有拿出证据,证明你买卖股票受到了他人所发布信息的实质影响,比如某个证券基金机构、上市公司或者某个人发布的信息,有明显误导,导致你错误决策并遭遇损失,你是可以起诉他们的。但如果找不到对应关系,股民就要自负盈亏。
我从事证券报管理工作30多年,经常有人对我说:你应该写一篇文章,就叫《中国股市应该让股民赚钱》;你应该向证监会和高层提“建立让股民赚钱的股市机制”。我一直坚持没有这样做,因为我深知,不可能存在这样的机制;任何人进入股市之后,就要相互博弈,一定是有亏有赢。
我强调上述看法,并不是说保护股民没有抓手,更不是说不需要多做工作了。2亿多股市个人投资者背后是一个个家庭,可能要牵涉七八亿人口,必须为股民做好服务。但笼统地说“让股民赚钱”是错误的,是很不负责任的。只有真正对股民、对国家、对社会负责任,才能选对保护股民的抓手。
我认为,保护股民根本在于起点公平。比如在IPO环节,在上市公司增发环节,都应该划定一定比例让股民认购。最近长鑫科技IPO,网上投资者最终中签率仅为0.47141739%,散户买到的非常少。这类问题应当解决,让更多股民买得到IPO新股,享有发行后增值收益。上市公司增发股份也必须配售一部分给股民,不能一股脑地分给机构和大股东。
在我国股市历史上,向股民配售股票曾是一种通常做法,后来取消了,呼吁恢复。向股民配售的比例由法律规定,而不是由上市公司和承销商自行规定。向股民配售股票,会麻烦一些,比如弃购问题、账户管理成本问题等等,但这些麻烦是我们这个社会应该承受的。在起点上让股民有获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,是应该做的。
再比如对“大块头”市场主体的约束,都应该遵守“慢走原则”。慢走,就是对股民的尊重和保护。大股东、战略投资者和特定关联人(董监高等等)减持股票,应当事先公告时间段和数量。中央汇金、中国国新、中国诚通、证金公司等重量级机构抛售股票和基金份额(含ETF),也应当事先公告时间段和数量。其它的证券公司、基金公司比照这个模式执行。具体公告细节、内容,可由专家充分论证后,出台具体管理办法。
建立这一模式,既是保护股民权益,也是保护大股东权益,因为,大家对减持慢走模式的认知确立后,大股东减持就不再是“猛如虎”的事情了。市场的价值认知接近一致了,市场稳定性就夯实了。
再说交易制度公平。很多股民反对量化交易,还有股民呼吁允许T+0,或者股民T+0而机构T+1,其背后逻辑是追求公平。但这里的问题是,T+0的目的是什么?以为反复买卖、频繁买卖才能赚钱,本质上是错误的。任何一次下单,都应该慎之又慎,而不是相反。T+0或T+1不存在公平与否的问题。
证券基金机构作为专业机构,它们开展T+0交易或准T+0交易,同一账户日内可以多次下单,与其承担的市场功能有关,与股民互博不是主题、主业。因为,证券基金机构资金量巨大,需要分笔买入或卖出,也需要反向交易手段。
量化交易与交易制度上的T+0没有关系,其准确概念是“程序化下单和基于数据模型的交易策略交易”。程序化下单就是事先设置好买卖点和数量,由计算机程序“守株待兔”。基于数据模型的交易策略,本质上是使用既往交易数据,通过概率模拟演算,构建出何时买卖、买卖多少的操作策略。
计算机程序化交易再加上数据模拟策略,必然占有交易优势。股民要求机构停止使用程序化交易手段和数据模拟策略,心情可以理解,但与全球现代化股市的潮流不符。严格说,股民也可以使用程序化交易手段和数据模拟策略。但显然,这不可能推广到每一位股民。因此,我建议,降低量化交易的频次上限,取消撤单功能,禁止其参与小市值规模股票交易(100亿元以下,连续三个月加权平均计算)。同时,对于任何运用量化交易工具操纵市场、欺诈投资者的机构进行顶格处罚。
再比如,是否可以不向股民征收交易印花税?提出这一想法,主要是为了说明,股市制度分为“分配型制度”和“博弈型制度”。对广大股民而言,起点公平主要体现在一级市场的分配上,即股票配售制度上。印花税作为分配型制度,是完全可以调整完善的。比如,让机构多缴税,股民少缴税。而大股东减持、量化交易、机构抢跑问题,属于博弈性制度。其中,大股东减持兼具分配型制度和博弈型制度的特征。
股民朋友都希望起点公平、竞争公平,那么,首先要区分“分配型制度”和“博弈型制度”。在分配型制度上,不要含糊,一是一二是二,制度定下了,就按制度办事、说话。在博弈型制度上,要尊重市场,提升自己对信息真实性、准确性的判断力,了解你所买卖的股票。不要相信其他人的投资建议。
国家标杆媒体、平台媒体、监管部门、交易所、证券基金机构都应该准确传递股市信息,不要制造舆论乱象,不要误导股民。广大股民是中国股市极其宝贵的建设发展资源,各界都有保护、支持和引导的责任。所谓“消灭散户”“挤压散户”“淘汰散户”的论调,是严重错误的,是违背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的执政理念的,必须明确反对,并在各类媒体上予以消除。
祝中国股民队伍不断成长壮大,与中国股市一起高质量发展!
董少鹏
2026年7月23日于北京